一、再貼現業務的概念再貼現又可稱為“重貼現”,是指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持有的、尚未到期的已貼現商業匯票予以貼現的行為。在我國,它是指中國人民銀行通過買進在其處開立賬戶
一、再貼現業務的概念
再貼現又可稱為“重貼現”,是指中央銀行對金融機構持有的、尚未到期的已貼現商業匯票予以貼現的行為。在我國,它是指中國人民銀行通過買進在其處開立賬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持有的已貼現但尚未到期的商業匯票,向后者提供融資支持的行為。對央行而言,再貼現是買進票據,讓渡資金;對銀行業金融機構而言,再貼現是賣出票據,獲得資金。再貼現原為銀行業金融機構為彌補短期資金不足的一種措施,現已發展成為中央銀行通過調整變更再貼現率對金融市場進行宏觀調控的手段。
上述的商業匯票是購貨單位為購買銷貨單位的產品,不及時進行貨款支付,而在法律許可的范圍之內簽發的、在約定期限內予以償還的債務憑據。在一般情況下,為保證購貨方到期確能償還債務,商業匯票須經購貨方的開戶銀行予以承兌,若其到期但該客戶因故無力償還該債務,則由該銀行出資予以代償。
經銀行承兌的商業匯票,即為銀行承兌匯票。銷貨單位(賣貨方)收到這一銀行承兌匯票后,在該匯票到期前若需要這筆資金,則可以將轉讓該匯票的權益作為前提條件,將該匯票賣給其開戶銀行,從而得到融資支持。
由于該匯票是購貨方開戶銀行承諾無條件支付的票據,因此,銷貨方開戶銀行愿意接受該匯票以給其客戶及時提供所需要的資金。銀行業金融機構買進此種票據的行為,就是票據貼現。由于票據貼現的時間與該票據到期的時間兩者之間存在一個時間差,在此時間段,票據貼現等同于銀行業金融機構向其客戶提供貸款支持,因此要計入貸款利息這個因素。銀行業金融機構進行票據貼現時,就不能按“原價”買入票據,而必須對原票據的金額打一定的折扣。此折扣就是對票據進行貼現融資的利息,折扣率通常被稱為貼現率。
再貼現政策主要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是通過再貼現率的調整,影響銀行業金融機構以再貼現方式融入資金的成本,干預和影響市場利率及貨幣供求:二是規定再貼現票據的種類,從而影響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全社會的資本站向,促進資金的高效流動。
舉個例子:某銀行業金融機構想要獲得更多的資金去放貸,該行有一些已貼現但尚未到期的承兌匯票,如果它把此匯票賣給中央銀行提前獲取資金,這個就叫再貼現。它在賣的時候,央行要收取一定的費用,這個費用的比例,就是再貼現率。如果再貼現率提升,那央行扣除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資金就會多,銀行業金融機構用于放貸的資金就變少,市場上貨幣的供應量則變少,所以控制再貼現率也是央行控制貨幣量的一個手段。
再貼現作為西方中央銀行傳統的三大貨幣政策工具(公開市場業務、再貼現、存款準備金)之一,是中央銀行使用最為悠久的貨幣政策工具,最早可以追溯到十八至十九世紀國際和地區間的票據交易。再貼現的原始動機為保障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流動性,后來,逐漸發展演變成為決定和調節利率的主要手段。它不僅影響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籌資成本,限制銀行業金融機構的信用擴張,控制貨幣供應總量,而且還可以按照國家產業政策的要求,有選擇地對不同種類的票據進行融資,促進結構調整。
二、再貼現業務的特點
再貼現業務的特點,可以通過其利率的特點顯現出來。一般而言,中央銀行的再貼現利率具有下列特點:
(一)它是一種短期利率,具有短期性。中央銀行提供的貸款以短期為主,再貼現票據一般在三至六個月左右,最長不超過一年。在我國,再貼現的期限最長不超過四個月。再貼現的利率是由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發布和調整的。
(二)它是一種官定利率,具有官方性。它是由中央銀行根據國家信貸政策規定的,不同于市場利率隨供求變化而變化,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中央銀行的政策意向,
(三)它是一種標準利率或基礎利率,具有標準性或示范性。其變動表示中央銀行正在采取的措施和經濟景氣的變化,具有一種告示效應。再貼現率作為央行基準利率之一,對其調整起到了告示市場、引導預期的重要作用。
三、再貼現業務的作用
再貼現政策是中央銀行最早擁有的貨幣政策工具,同時也是中央銀行的一項主要的貨幣政策工具。中央銀行可以通過提高或降低再貼現率來影響銀行業金融機構向中央銀行借款的成本,從而通過銀行業金融機構調節信貸規模來影響貨幣供應量和其他經濟變量。
(一)作為中央銀行抑制貨幣供應量的三大傳統政策手段之一,較法定準備率、公開市場業務易于操作。再貼現率引起的波動程度又遠比法定準備率為小,因而各國中央銀行一般都經常調整再貼現率來控制貨幣供應量。
(二)作為一國基準利率,再貼現率制約和影響著利率水平,其變動決定或影響著其他利率的變動,是其他利率賴以調整或變動的基礎。銀行業金融機構之所以要進行再貼現,一般是由于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資金發生短缺。再貼現率低,銀行業金融機構取得資金成本較低,市場利率就會降低;反之,表示中央銀行的資金供給趨緊,市場利率則可能上升。
(三)作為銀行業金融機構資金成本的參照標準,中央銀行的再貼現率是利率體系中貸款利率最低的一種。中央銀行規定的再貼現率左右著銀行業金融機構的籌資方向,實際上也就成為衡量銀行業金融機構資金成本高低的標準之一。當一國發生通貨膨脹或由于其他原因需要緊縮貨幣供應時,中央銀行通過提高再貼現率來相應提高銀行業金融機構供應資金的成本,亦即減少其決定信用規模的準備金,從而使銀行業金融機構收縮其信貸規模以達到緊縮貨幣供應量的目的。如果一國經濟衰退或由于其他原因需要擴大貨幣供應量時,中央銀行通過降低再貼現率以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增加從中央銀行的借款,從而擴大放款規模,增加貨幣供應量。
我國央行于2020年7月1日起下調再貸款、再貼現利率。其中,再貼現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至2%。
對此,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溫彬向中新經緯客戶端表示,再貸款、再貼現是直達實體經濟的貨幣政策工具箱的重要組成部分,下調支農、支小再貸款利率及再貼現利率,有利于降低銀行從央行獲取資金的成本,進而帶動三農、小微企業等群體的融資成本下行,提升貨幣政策的精準度和有效性。
(四)調節信貸投向。從金融層面上看信貸結構失衡主要體現在,經濟發達地區及大中城市易于獲取資金,經濟欠發達地區及農村資金較為短缺;工業企業較易獲取信貸資金,農業型企業較難獲取信貸資金;國有及大中型企業較易獲取信貸資金,民營及小微企業較難獲取信貸資金。再貼現可以根據國家或地方產業政策的要求,有選擇地進行融資,調節銀行業金融機構行業信貸投放方向,抑制銀行業金融機構對落后產能、受限行業等領域的信用擴張欲望,引導信貸資金理性投放,實現調節信貸結構的目的。
2020年3月17日,中國人民銀行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就運用再貸款再貼現政策支持復工復產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再安排。截至當年3月15日,金融機構累計發放優惠利率貸款共1114億元。
會議強調,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任務依然艱巨繁重,人民銀行要用好已有金融支持政策,繼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進一步發揮再貸款再貼現的政策效果。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要進一步管好用好再貸款再貼現政策,重點支持現階段急需解決、受疫情影響較大的“難點”和“痛點”,主要包括,支持抗擊疫情沖擊能力較弱的小微企業復工復產,支持生豬等畜禽養殖、水產養殖、磷肥生產等春耕備耕關鍵領域,支持國際供應鏈產品生產等外貿領域,支持貧困地區經濟社會發展,對受疫情影響較大的旅游娛樂、住宿餐飲、交通運輸等行業,也要做好金融支持工作。各分支機構要加強監督管理,確保資金發放依法合規,防止“跑冒滴漏”。要更加注重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促進商業性貸款等市場化融資方式與再貸款再貼現政策在支持實體經濟發展上的有機結合。
總之,再貼現政策最大的優點是中央銀行可利用它來履行最后貸款人的職責,并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中央銀行的政策意圖,既可以調節貨幣總量,又可以調節信貸結構。
四、再貼現業務的局限性
(一)在控制貨幣供給量方面的局限性。一是在再貼現業務中,中央銀行只能用貸款條件或變動借款成本的間接方式鼓勵或限制銀行業金融機構的貸款數量,中央銀行處于被動地位。銀行業金融機構是否愿意到中央銀行申請再貼現,或貼現多少、何時申請貼現都取決于銀行業金融機構的意愿。二是如果一國金融市場發達,融資渠道多且限制較少,那么銀行業金融機構有可能通過其他途徑籌措資金,而不依賴于再貼現。
(二)再貼現率高低有限度。在經濟繁榮或蕭條時期,再貼現率即使大幅提高或降低,都可能無法限制或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向中央銀行再貼現。
(三)再貼現政策缺乏彈性。再貼現率的經常調整會引起市場利率的頻繁波動,會使銀行業金融機構和企業無所適從,但如果不隨時調整再貼現率,又不利于中央銀行靈活調節市場貨幣供給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