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參保人可以在各統籌定點醫療機構治療發生醫療費用,或者是轉診去統籌地區以外的市、省級定點醫療機構。
其中屬于新農合用藥和診療項目的,按照分類費用比例標準100%計入報銷范圍;材料費、其他藥品診療費,按照30%的比例。
【報銷標準】
在15000元到60000元之間,可以報銷55%元。
在60000元到100000元之間,可以報銷60%元。
在100000元到150000元之間,可以報銷65%元。
150000元以上可報銷70%元。
此外,如果轉院治療,統一報銷率為50%。
【所需材料】
1、新農合補償結算單;
2、居民身份證患者戶籍原件、參合證(卡)原件;
3、醫療機構費用**,或者加蓋原件收存單位公章復印件;
4、費用清單、出院結算單或者蓋原件收取單位公章的復印件;
5、持有特殊慢性病患者提供的慢性病證,或者二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特殊慢性病診斷證明以及門診病歷;
6、患者本人或者與患者有關系證明的關系人銀行匯款賬號。
【報銷流程】
1、出即時結算
因大病在當地的二甲醫院或者定點醫院就醫的新農合參保人員,可以直接在醫院收費窗口由醫院墊付大病保險賠付資金,出院時自動依據新農合大病保險比例來報銷,不需要額外**報銷手續。
2、出院后結算
如果是出院后**報銷結算,需要出院后需要攜帶相關材料到新農合結算科進行審核,符合條件者則可拿到新農合補償款,不符合條件則按照一般住院報銷比例進行報銷。
新農合大病二次報銷是有時間限制的,一般為六個月左右。在報銷時,一般會在城鎮醫保報銷之外,才能進行新農合大病二次報銷。其中,如果超過發生的醫療費用5萬元的部分,大病保險可報銷60%,如果發生的醫療費用在5萬元之內,大病保險二次報銷可報銷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