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區別有哪些
(一)、認定條件不同
1、主要從事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年銷售額在100萬元以上的,可以認定為一般納稅人,100萬以下的為小規模;
2、主要從事貨物批發零售的:年銷售額180萬以上的可以認定為一般納稅人,180萬以下為小規模。工業企業年銷售額在100萬以下的,商品流通企業年銷售額在180萬以下的,屬于小規模納稅人;反之,為一般納稅人。
(二)、帳務處理上區別
(1)在購買商品時,如果對方開具增值稅**,兩者處理存在不同
1、一般納稅人處理為
借 庫存商品等
借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 銀行存款等
2、小規模納稅人為
借 庫存商品等
貸 銀行存款等
小規模納稅人不能抵扣進項稅。
(2)在銷售商品時,采用的稅率不同。
1、一般納稅人:
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小規模納稅人:
借: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
(三)、稅收管理規定的區別
1、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提供應稅勞務可以開具增值稅專用**;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可以作為當期進項稅抵扣;計算方法為銷項減進項。
2、小規模納稅人:只能使用普通**;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即使取得了增值稅專用**也不能抵扣;計算方法為銷售額×征收率。
稅率與征收率不同
1、一般納稅人:基本稅率17%,稅法還列舉了5類適應13%低稅率的貨物,還有幾項特殊業務按簡易辦法征收(參照小規模)。還有零稅率應稅勞務和貨物。
2、小規模納稅人:商業小規模按4%征收率;商業以為小規模按6%,(免稅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