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對建設工程質量的含義有兩種解釋。從狹義上講,是指建筑在工程在建設過程中,建筑工程的實體質量是否符合使用標準;從廣義上講,建筑工程質量不僅是實體質量,還有建設者的工作質量,社會工作質量也包括其中。解釋完建設工程質量的含義,接下來跟著小編看看都有哪些分類吧。
分類
按施工過程控制分為:
1.施工準備控制
指在各工程對象正式施工活動開始前,對各項準備工作及影響質量的各因素進行控制,這是確保施工質量的先決條件。
2.施工過程控制
指在施工過程中對實際投入的生產要素質量及作業技術活動的實施狀態和結果所進行的控制,包括作業者發揮技術能力過程的自控行為和來自有關管理者的監控行為。
3.竣工驗收控制
它是指對于通過施工過程所完成的具有獨立的功能和使用價值的最終產品〔單位工程或整個工程項目〕及有關方面(例如質量文檔)的質量進行控制。
按施工層次控制:
通常任何一個大中型工程建設項目可以劃分為若干層次。例如,對于建筑工程項目按照國家標準可以劃分為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項工程、檢驗批等層次;而對于諸如水利水電、港**通等工程項目則可劃分為單項工程、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項工程等幾個層次。各組成部分之間的關系具有一定的施工先后順序的邏輯關系。顯然,施工作業過程的質量控制是最基本的質量控制,它決定了有關檢驗批的質量;而檢驗批的質量又決定了分項工程的質量;分項工程質量決定了分部工程的質量;分部工程質量決定了單位工程質量;單位工程質量決定了整個項目的質量。
特性
(1)適用性。即功能,是指工程滿足使用目的的各種性能。包括:理化性能,結構性能,使用性能,外觀性能等。
(2)耐久性。即壽命,是指工程在規定的條件下,滿足規定功能要求使用的年限,也就是工程竣工后的合理使用壽命周期。
(3)安全性。是指工程建成后在使用過程中保證結構安全、保證人身和環境免受危害的程度。
(4)可靠性。是指工程在規定的時間和規定的條件下完成規定功能的能力。
(5)經濟性。是指工程從規劃、勘察、設計、施工到整個產品使用壽命周期內的成本和消耗的費用。
(6)與環境的協調性。是指工程與其周圍生態環境協調,與所在地區經濟環境協調以及與周圍已建工程相協調,以適應可持續發展的要求。
國家對建設工程質量方面很重視。將其分為兩大類:分別是按施工過程控制和按施工層次控制,不同的分類都有相應的做法。所以,在建設工程的過程中要按照分類實施,嚴格把控建設工程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