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會,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年滿14歲的未成年人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而年滿13歲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是不具有刑事責任承擔能力的。
《刑法》第十七條,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搶劫、販賣**、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收容教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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