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一直存在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國家也一直在推進醫保改革,能盡力為老百姓解決這個難題。據悉,國家將17種抗癌藥入醫保,以后,老百姓看病難的問題可以逐步解決了。那17種抗癌藥醫保報銷具體內容是什么呢?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17種抗癌藥入醫保,是好消息。據悉,這17個藥品涉及非小細胞肺癌、腎癌、結直腸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個癌種,均為臨床必需、療效確切、參保人員需求迫切的腫瘤治療藥品。
為讓廣大參保人員及時享受本次國家藥品談判降價的利好新政,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及時將阿扎胞苷等17種抗癌藥品全部納入北京市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醫保報銷范圍,按照國家規定,明確了限定支付范圍、醫保支付標準和有效期。
本次17種抗癌藥的醫保支付標準有效期截至2020年11月30日。有效期內,如果有這17種藥品的仿制藥上市,或出現藥品市場實際價格明顯低于現行支付標準的情況,國家將對醫保支付標準進行調整;有效期滿后,國家也將調整這17種藥品的醫保支付標準。屆時,北京市將根據國家的調整情況,同步調整本市相關藥品的醫保支付標準。
總而言之,北京將17中抗癌藥納入醫保,并頒布了具體的實施標準,對于廣大患者來說,減輕了看病負擔,能及時利用政策為自己減負,是一個利民的好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