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遷移,是中國戶口登記制度實行在常住地登記戶口的原則,也就是說公民常住地如果發生變化以后,應該將戶口遷移到現住地。所以就有小伙伴咨詢,結婚戶口不遷可以嗎?法律有明確規定嗎?下面一起去了解一下。
據了解,結婚后戶口不遷是可以的,因為遷戶口全憑自愿,不遷戶口是可以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規定,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后并注銷戶口。
目前,戶口遷出分情況**相應手續,如果**本市城區戶口遷出需要遷出人持證明證件到其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如果**遷往外省市戶口應持外省市遷入地公安機關出具的《準予遷入證明》及相關證件進行**。以上就是戶口遷出方面知識,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