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行積分規則
積分累積規則
1、使用交通銀行信用卡簽賬消費,2012年1月1日(含)后每消費人民幣1元累積1分,每消費1美元累積7分;2011年12月31日(含)之前,每消費1美元累積8分。(特定類型的交易和特定商戶類別的簽賬消費不可獲得積分,詳見以下第2條)。交通銀行保留不時調整積分計算方法的權利。
2、下列項目不予計算積分:
-(1)適用的信用卡章程或領用合約規定的各項利息和手續費用,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卡年費、取現交易手續費、透支利息、滯納金、超限費,以及其他信用卡收費等。
-(2)轉賬交易、取現交易、部分網上交易*。(*2012年1月1日起,網上美元消費、交通銀行積分樂園club.bankcomm.com現金部分消費可累積積分。網上美元消費是指交易代碼為網上消費且通過VISA或Mastercard線路交易的消費。)
-(3)特定類別的簽賬消費,包括但不限于房地產;汽車銷售;批發類交易;醫院;初級和高等學校;大學、學院、專業學校;慈善和社會服務、非贏利事業;罰款;保釋金和債券;納稅;***服務;使領館收費;***貸款;以及下表中所列特定商戶類別的簽賬消費。
積分使用規則說明
1、積分使用申請僅限指定信用卡主卡持卡人申請使用,交通銀行將即時從持卡人積分賬戶中扣減相應積分。
2、各項積分使用方式或項目(包含積分樂園、航空里程、積分抵現金或其他)、使用標準、使用規則均以當時積分樂園和信用卡網站公布的各項目條款為準,包括但不限于:
(1)積分樂園相關規則請登錄club.bankcomm.com進入幫助中心”查詢。
(2)航空里程規則《遨享天地”飛行里程計劃條款及細則》
(3)《交通銀行太平洋信用卡積分抵現金付款業務條款及細則》
(4)聯名卡專屬禮品兌換規則以交通銀行信用卡網站中各聯名卡產品公布內容為準。
3、同一主卡持卡人名下的多張信用卡積分可以申請合并,聯名卡專屬計劃信用卡除外。多張信用卡積分合并可通過積分樂園或400客服熱線進行受理。
4、持卡人積分賬戶必須存有足夠的積分,并獲交通銀行接受其使用申請,方可使用。如果積分不足,使用申請將自動被取消。
5、所有積分使用申請不論以任何途徑提交到交通銀行,一經交通銀行接受,即不可取消或更改,所需積分將從指定信用卡積分賬戶中扣除,積分的更新將顯示在下一期賬單上。